政府資助補貼通知公告 政府資助補貼通知公告 副標題 名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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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深圳市第二批境外商標資助領款手續(xù)的通知 二維碼
各有關單位、個人: 根據(jù)《深圳市知識產(chǎn)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財規(guī)〔2014〕18號)的有關規(guī)定,我局受理了2018年深圳市第二批境外商標申請資助項目,經(jīng)審核,共計13854個資助申請單位及個人符合資助條件(詳見附件1),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款辦理方式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廣東省關于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決策部署,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此次提交資助領款材料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交電子掃描件。辦理時間從2020年9月18日上午9點開始,截止時間2020年10月30日,未按規(guī)定時間辦理領款手續(xù)的申請人不再受理領款材料。此次受理的材料不接收快遞及現(xiàn)場辦理。 二、單位提交的材料 單位辦理資助領款須提供(一)單位賬戶證明(賬戶證明打印方式詳見附件2),蓋單位公章;(二)收款收據(jù)客戶聯(lián)或“交對方(紅)”聯(lián),蓋單位財務章(收據(jù)樣式詳見附件4),付款單位請注明為“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收款收據(jù)內(nèi)容填寫“境外商標注冊資助經(jīng)費”,大、小寫金額需要按照撥款名單上對應的金額填寫;(三)《承諾書》,蓋單位公章(詳見附件3);(四)如單位名稱變更還需提交“變更(備案)通知書”復印件(蓋單位公章)。以上材料準備齊全后進行電子掃描,將電子文件發(fā)送至指定郵箱(zzsh@mail.amr.sz.gov.cn),郵件命名方式為:撥款名單序號+單位簡稱。 三、個人提交材料 個人辦理資助領款須提供(一)個人賬戶證明,本人簽名(賬戶證明打印方式詳見附件2);(二)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三)《承諾書》,本人簽名(詳見附件3);(四)如果委托他人代為辦理領款手續(xù),還須提供委托證明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雙方簽名)及受托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以上材料準備齊全后進行電子掃描,將電子文件發(fā)送至指定郵箱(zzsh@mail.amr.sz.gov.cn),郵件命名方式為:撥款名單序號+領款人姓名。 四、打印賬戶證明信息表 為提高撥款效率,已上線賬戶證明模塊。請領款人在資助申報系統(tǒng)中點擊“打印賬戶證明”或通過網(wǎng)址https://amr.sz.gov.cn/patent.web/UI/zzbf/index.aspx,登錄賬戶證明模塊,選擇類別、領款批次,檢索并正確填寫相關信息后,打印賬戶證明。系統(tǒng)操作過程中需驗證身份,驗證方式為提供與領款人關聯(lián)的任一“資助申請編號”和相應的“證件號碼”。如操作過程中申請人遺忘資助申請編號或證件號碼,可登錄中國(深圳)知識產(chǎn)權保護中心官網(wǎng)或撥打業(yè)務咨詢電話進行查詢。賬戶證明模塊使用方法參見附件2。 五、注意事項 (一)發(fā)放資助款實行銀行轉賬撥付,領款人提交資助領款材料前請認真核對所有信息,務必確保銀行賬戶信息真實且有效,如因賬戶信息錯誤或賬戶被凍結等導致資金被銀行退回,則視為申請人放棄領款,相關資金將上交市財政。 ?。ǘ┵Y助領款材料需提交電子掃描件,文件必須清晰可見,單個文件大小控制在1000KB以內(nèi)。 ?。ㄈ呙杓募Q命名要求。 單位辦理領款: 撥款名單序號+單位簡稱+收據(jù) 撥款名單序號+單位簡稱+賬戶證明 撥款名單序號+單位簡稱+承諾書 撥款名單序號+單位簡稱+變更證明 個人辦理領款: 撥款名單序號+姓名+身份證 撥款名單序號+姓名+賬戶證明 撥款名單序號+姓名+承諾書 撥款名單序號+姓名+委托證明原件+受托人身份證 >>>附件聯(lián)系客服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