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助補貼通知公告 政府資助補貼通知公告 副標題 名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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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歐盟商標補貼/美國商標補貼/單一國家商標資助補貼 二維碼
發(fā)表時間:2022-05-17 17:30 商標資助補貼申報時間 馬德里體系,單一國家,歐盟、非洲知識產權組織,港澳臺商標資助申報時間: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截止(含起止日當天)。 國內證明商標、集體商標、地理標志資助申報時間: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截止(含起止日當天)。 (三)商標資助補貼政策依據 根據《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操作規(guī)程》(深市監(jiān)規(guī)〔2019〕10號)的第十條規(guī)定。 (四)商標資助補貼內容 1.申請人通過馬德里體系取得商標注冊證書的,按指定國家或地區(qū)的數量資助,每指定一個國家或地區(qū)資助1000元,(常見的美國商標資助補貼1000元/件)每件最多資助20個國家或地區(qū)。申請人在取得馬德里國際注冊證書后憑證書一次性申請資助,同一商標在各指定國家核準注冊后不再重復資助。 2.申請人取得歐盟知識產權局、非洲知識產權組織(OAPI) 、非洲地區(qū)工業(yè)產權組織(ARIPO)商標注冊證書的,每件給予資助3000元。 3.申請人在單一國家取得國外商標注冊證書的,每件給予資助1000元,且該項同一申請人申報2021年度商標注冊資助項目所有單一國家受資助總件數不得超過3件。 4.申請人在港澳臺地區(qū)取得商標注冊證書的,每件給予資助1000元,且該項同一申請人申報2021年度商標注冊資助項目所有港澳臺地區(qū)受資助總件數不得超過3件。 5.申請人取得國內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注冊證書的,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每件給予資助20萬元,地理標志每件給予資助50萬元。 6.申報2021年度商標注冊資助項目中取得馬德里國際注冊證明、歐盟知識產權局、非洲知識產權組織(OAPI)、非洲地區(qū)工業(yè)產權組織(ARIPO)國際組織注冊證書、單一國家注冊證書、港澳臺地區(qū)注冊證書的注冊日或簽發(fā)日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含起止日當天); 取得國內證明商標、集體商標、地理標志注冊證書的注冊公告日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當天)。 7.本款第1-4項針對同一申請人的每年度資助總額不得超過50萬元,且僅對商標注冊申請進行資助,不包括商標變更、轉讓、續(xù)展等相關業(yè)務所生的費用。 8.2021年度商標注冊資助項目應當在對應年度申報地址提交申報。 9.該資助為一次性資助,同一件境外商標之前年度已經獲得過深圳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境外商標資助的不能再重復申報。獲得了同一項目市級財政資助的,不能重復申報、頭申報,一旦發(fā)現將加入預警名單。此資助項目集中申報,一年度僅開展一次申請,請謹慎提交,避免錯報、漏報。 (五)申報條件 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非個人申報商標注冊資助項目:在深圳市行政區(qū)域內(包含深汕特別合作區(qū))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yè)單位。 2.個人申報商標注冊資助項目:具有深圳市戶籍或者持有效的深圳市經濟特區(qū)居住證的個人。 3.商標權為多方共有的,則以第一順序商標權人提出申請且申請人應符合上述第1、2項條件之一。 4.申請人相關信息均以馬德里國際注冊證明/境外商標證書/國內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地理標志商標證書上的權利人、國別、地址(應在深圳市行政區(qū)域內)、日期信息為準。 |